蒲鞭示辱 | |||
成语拼音 | pú biān shì rǔ | 简拼 | pbsr |
感情色彩 | 褒义词 | 成语结构 | 主谓式 |
解释/意思/寓意 | 对有过错的人用蒲做的鞭子抽打,只是为了使他感到羞耻,并不使他皮肉受苦。旧时用于宣扬官吏的所谓宽仁。 | ||
出处/来源 | 《快心编》第十回:“我若将此重棒责之,岂不是伤其肌肤,而使彼贻忧日后耶!古人有蒲鞭示辱则可矣。” | ||
成语用法 | 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 | ||
例子/造句 | 明·程登吉《幼学琼林》第一卷:“汉刘宽责民,蒲鞭示辱;项仲山洁己,饮马投钱。” | ||
故事/典故 | 汉朝时期,官员刘宽为官清正,善于从心理上去治理他的辖区,他不用很残酷的刑罚,对于部下或百姓犯错时,只是用蒲鞭抽几下而已,让他自己感到羞辱,下次好知错必改。 | ||
产生年代 | 古代 | ||
常用程度 | 生僻 | ||
蒲鞭示辱成语接龙:蒲鞭示辱 → 辱国丧师 → 师老兵破 → 破落户 → 户限为穿 |